在台灣的公民投票要通過機率是微乎其微,如果要通過命題題目必須要達到門檻: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,投票人數達全國、直轄市、縣 (市) 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,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,即為通過。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,均為否決。在台灣要超過二分之一是非常難的。
所以一個命題題目非常重要就像此次要公投核四一樣
「你是否同意停建核四」
「你是否同意續建核四」
這兩個命題就要跟當前的狀況來比較就會有差別
例如:
核四已經在建造的情況
如果舉行公投命題不一樣會有不一樣的結果(假如沒有超過二分之一)
「你是否同意停建核四」 <--- br="" nbsp="">--->
「你是否同意續建核四」 <--- nbsp="" p="">
同樣是否決,但是結果不一樣
核四還未建造的情況
如果舉行公投命題不一樣會有不一樣的結果(假如沒有超過二分之一)
「你是否同意不建核四」 <--- br="" nbsp="">--->
「你是否同意興建核四」 <--- nbsp="" p="">
同樣是否決,但是結果不一樣
所以這就是我們公投‧你看出問題點了嗎?沒去投票的人真的可以代表否決的一方嗎?
50%的投票門檻對通過公投案造成一定難度,因為不投票的反對效益比投反對票高、反對者只要想辦法讓選民不投公投票就可以達成目的。
我們公投應該要設計一個類似像候選人一樣,讓兩方人馬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的
一號命題:「你是否同意停建核四」
二號命題:「你是否同意續建核四」
看是那一號的贊成票比較多誰就通過 ,且參與投票人數達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投票率50%以上。
這樣票票才能表現出公民真正的心聲
參考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5%85%AC%E6%B0%91%E6%8A%95%E7%A5%A8%E6%B3%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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